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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國立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系(以下簡稱本系)為協助嘉星學生安心就學,提升嘉星學生學習機會,並拓展專業新知,特訂國立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系嘉星獎學金作業要點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二、申請資格:
配合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,提供設籍中華民國之本系學士班弱勢學生申請。其對象為:
(一)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:包含A低收入戶、B中低收入戶、C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、D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、E原住民學生。
(二)未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但獲教育部助學金補助者。
(三)原住民學生(未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)、家庭突遭變故者(此項身分需供佐證資料至輔導中心資源教室審核通過)。
三、經費來源: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附錄「提升高教公共性:完善弱勢協助機制,有效促進社會流動」及「中正大學學生獎助及弱勢學生助學專戶」。
四、獎助項目與申請辦法
(一)獎助項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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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習活動:隨到隨審,請備齊「嘉星獎學金申請表」、「參與證明之文件」。參與研習活動後,需繳交研習報告或拍攝影片,並於系上發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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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換學生:學期申請,請備齊「嘉星獎學金申請表」、「研修許可證明」。參與交換活動後,需繳交心得報告或拍攝影片,並於系上發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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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照、考試與競賽:隨到隨審,各種考試或競賽限申請一次,請備齊「嘉星獎學金申請表」、「到考證明或參與競賽證明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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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外實習:累計實習時數280小時以上,請備齊「嘉星獎學金申請表」、「校外實習證明書」。校級校外實習獎學金與本要點校外實習獎學金請擇一領取。
(二)獎助辦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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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項1至3點,每人每學期各種申請補助金額如下表格,每次最多補助3日。
日/元 地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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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義縣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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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縣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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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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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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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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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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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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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多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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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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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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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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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外實習:每人每學期獎助學金最多貳萬元。
(三)報告/影片呈現需為本人創作,如有冒偽、抄襲、拷貝,查證屬實,一律取消資格。已領取獎助金者,承辦單位得追回原獎助金,並禁止參與本年度獎助金申請,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份由申請者自行負責。
六、本要點之獎助學金,得視經費編列狀況執行及籌措情形於系務會議提案核定後,調整額度或停止發放。
七、本要點經本系學生事務委員會討論、系務會議確認後,送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執行工作小組會議審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