導師制實施細則與導生名冊
95年11月21日第156次系務會議通過
第一條 國立中正大學(以下簡稱「本校」)社會福利學系(含碩士班、博士班)(以下簡稱「本系所」)為協助同學解決學業與生活問題,特依「國立中正大學導師制實施辦法」,並參酌本系所實際需求,訂定本實施細則。
第二條 本系所導師區分為主任導師、班導師及個別導師三種,任期以一年為原則,編組如下:
一、主任導師由本系所主管擔任。
二、大學部每一年級設班導師,由該年級必修課二名授課教師擔任為原則。
三、本系碩博班一年級之導師,碩士班則由主任導師商請本系所專任教師擔任班導師;博士班則於本系招生委員會決議指派本系所專任教師擔任個別導師。
四、本系碩博班二年級以上之導師,則由其指導教授擔任個別導師;若碩博生尚未有指導教授者,則依前項「三」之原則辦理。
五、本系所專任教師以擔任一個班導師為原則,個別導師不在此限同。
六、本系所專任教師無特殊理由不得拒絕擔任班導師或個別導師。
七、主任導師應於每學年開始時,公告本系所導師之編組狀況與各導師之「導師時間」。
第三條 主任導師綜理全系導師之業務。
本系班導師及個別導師之職責如下:
一、導師應對導生之個別特質及家庭狀況、學習情形充分瞭解,關懷其生活、課業,協助其解決困難。
二、導師宜適時參加輔導知能之進修或研習以增進專業知能,提昇輔導學生之能力。
三、導師應對其導生個別輔導,並運用課餘、例假時間舉行師生座談、郊遊聯誼等團體活動,以增進師生情感;對於導生之不良習性、過失或其他特殊事項,請本校輔導中心或其他相關人員,協同輔導,並保持與家長之聯繫。必要時得提請本系學生事務委員會討論,並提供協助處理。
第四條 本系所於每學期中應召開一次導師會議,檢討導師制度執行成效。必要時得邀請學生
代表參加。
第五條 本系所導師費之運用,其項目包含如下:系上舉行師生大型活動,補助系學會、學士班部、碩博班導師生活動,及其他導生關懷輔導事項。
第六條 本細則經系務會議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110學年度導師生名單
大一
學號 |
導師 |
410310002~410310019 |
阮曉眉老師 |
410310020~410310035 |
王舒芸老師 |
410310040~410310056 |
吳明儒老師 |
大二
學號 |
導師 |
408310028、409110017、409125028409310001~ 409310016 |
阮曉眉老師 |
409310018~ 409310036 |
李妙純老師 |
409310038~ 409310057、409710025 |
官有垣老師 |
大三
學號 |
導師 |
407257036408310001~ 408310018 |
陳昭榮老師 |
408310019~ 408310040 |
鄭清霞老師 |
408310041~ 408310064 |
葉秀珍老師 |
大四
學號 |
導師 |
404310054、406310002~ 406310054、406420046407310001~ 407310005 |
陳芳珮老師 |
407310006~ 407310025 |
陳柯玫老師 |
407310028~ 407310053 |
郭惠瑜老師 |
碩一
學號 |
導師 |
608310014~ 608310018、609310001~609310010610310001~ 610310005 |
張世雄老師 |
610310006~ 610310020 |
施堯啟老師 |
博一
學號 |
學業導師 |
810310001 |
鄭清霞老師 |
810310002 |
吳明儒老師 |
810310003 |
官有垣老師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