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-申請112學年度本系輔系及雙主修之申請標準及科目學分
一、申請時間:112學年度上學期受理申請修讀期間為112年6月1日至6月15日,下學期受理申請修讀期間為112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。
二、輔系、雙主修申請表請至教務處網頁首頁公告下載。
三、本系輔系及雙主修受理申請標準、應修科目學分請參閱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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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請時間:112學年度上學期受理申請修讀期間為112年6月1日至6月15日,下學期受理申請修讀期間為112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。
二、輔系、雙主修申請表請至教務處網頁首頁公告下載。
三、本系輔系及雙主修受理申請標準、應修科目學分請參閱附件。